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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晶 寶亞 黃璜 玉娟
  本報訊(記者歐陽晶 通訊員寶亞 黃璜 玉娟) “公訴人整場掌握了主動權,法言法語的運用也比較規範,如果準備工作再充分些,庭上的應變能力再靈活些,效果會更好。”近日,在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檢察院開展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聽庭評庭”活動中,渝水區政協副主席劉秋生給剛剛參加完庭審的公訴人提出了意見。
  法院開庭審理的是由渝水區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黎某受賄案。應邀參加“聽庭評庭”活動的8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旁聽,併在庭審結束後召開的評議座談會上進行點評,提出了6條中肯的意見和建議。
  “我們科年輕幹警相對較多,業務水平有待提升,邀請代表委員當評委,就是要聽評委的真實意見,讓評委來‘挑刺’,對於收集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逐條進行整改落實。”該院公訴科科長沈忠告訴記者。
  記者瞭解到,渝水區檢察院堅持把“聽庭評庭”作為推進檢務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和展示規範執法形象的窗口,不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評議庭審,主動接受“挑刺”,規範出庭行為,增強出庭能力,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今年以來,該院提起各類公訴案件128件,案件平均辦結效率、案件質量等各項量化指標均同比明顯提升。  (原標題:代表委員聽庭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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